宣告死亡、失踪登报怎么办?
当事人:格绒
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绒措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2021)川3326民特3号。申请人高绒措称,被申请人格绒(男,1968年5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3326196805041214,户籍地:四川省道孚县鲜水镇团结大道43号)与申请人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格绒于2018年6月21日驾驶川V9076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G350线1303公里+800米处时驶离道路右侧路面坠入鲜水河中,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三年,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死亡。下落不明人格绒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格绒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格绒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格绒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道孚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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